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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大半年 房子竟是别人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6: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槐树苑小区 本报记者 郭庄报道

  据家住沙河堡的郭女士称,去年9月24日,她购买了三砖厂附近槐树苑小区3区一间营业房,购房合同上标明该房位于3幢1单元1楼15-1,但她去看房时,却发现看的却是3幢一楼的4号房,“带我看房的人说,合同上标的是老门牌号,不会影响营业房的产权”。去年10月8日,郭女士办理入住手续时,物管公司将4号营业房的钥匙交给了她。

  今年6月3日,郭女士将4号营业房租给别人开了茶铺。可前几天,槐树苑小区的物管人员突然通知郭女士,说她买的营业房应该是7号,4号房是别人的,要求她马上搬回7号房去,否则就断水断电。“我收了别人的房租,现在又让搬,这损失谁承担?”郭女士找到物管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槐树苑小区物管人员称,郭女士购房合同上的门牌号是开发商临时编的,后来当地派出所在核定门牌号时对小区的门牌号进行了调整。按调整后的门牌号,郭女士购买的应该是7号营业房。但交房时由于物管人员和郭女士的疏忽,错误地将4号营业房钥匙交给了郭女士。物管公司的两名经理承诺,他们将按照4号房的标准免费为郭女士装修7号房,并说服租房人将茶铺搬到7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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