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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B超检查显示一切正常,却降生一个独耳男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8:2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实习生 陈敏洋 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金陵晚报报道】

  案件背景

  今年一岁的洋洋因为先天性右耳缺失,出生时父母与医院达成协议,约定由医院给他“找个好人家”,然而洋洋在医院、福利院辗转多次后,还是回到了父母的怀抱。洋洋的母
亲在怀孕后曾于2004年年初在白下区光华卫生院做过一次B超检查,后在江苏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进行了两次孕期B超检查,三次检查均未发现异常。可是洋洋生下来后,居然只有一只耳朵。于是他们一纸诉状将两家医院告上了鼓楼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抚养费、教育培养费和精神损害费共计35万元,本报曾于2004年11月4日和2004年12月16日作过连续报道。

  庭审直击

  本周,鼓楼法院继续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委托江苏省医学会作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组专家认为:院方诊治过程中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诊疗常规,治疗过程符合规范;而目前的B超水平无法达到对胎儿耳朵进行准确诊断。所以,此案不构成医疗事故。原告代理律师、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医学硕士王金宝则对此鉴定结果持异议,王律师认为:根据相关学术著作,B型超声显像法是可以观察胎儿有无体表畸形的,所以不存在目前B超水平不够的问题。孕妇做孕期B超检查,就是为了生一个健康的婴儿,所以不存在诊断结论中的必检项目,医院应全面对胎儿进行检查。胎儿右耳朵缺失属于严重的生理缺陷,本着优生优育的原则,本来是可以避免他的诞生的,但是因为医院诊断的失误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被告代理律师宋辉则认为:院方的治疗过程完全符合规范,B超的常规检查里本就没有列耳朵为必检项目。如果医院在B超检查时,发现了非检查项目的问题,会慎重告诉病人家属,但是因为超声影象目前发展水平所限,医院在检查时无法观察到洋洋的右耳朵。洋洋的右耳缺失是先天性疾病所致,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无关。由于双方争议太大,在赔偿金额上也有异议,法庭宣布此案择日再审。(编辑 田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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