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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男“媒婆”婚介敛财 “金龟婿”6万元1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0:4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报业网

  新华社长沙7月23日专电湖南常德澧县男子尹某以介绍“金龟婿”为诱饵,骗得一女子的6万元现金,还煞有介事地签订了一份婚姻介绍协议。事情败露后,又以违反协议条款为由百般拖欠该女子的财物。近日,澧县法院审理了这起利用婚介敛财的案件,被告尹某被判将钱全部返还原告。

  2004年8月1日,封姓女子认识了澧县男子尹某。接触过几次后,尹某称能为其介绍台湾男友,但条件是要收取一定的介绍费。鬼迷心窍的封某表示同意,双方据此签订了一份所谓的“婚姻介绍协议”,协议约定:尹某为封某介绍一台湾籍男友,封某支付婚姻介绍费6万元;如婚姻不成,钱如数退还;如封某反悔则费用不退。

  封某在支付了6万元现金后,尹某果真通过朋友为其介绍了家住台湾高雄的一男子,并将该男子的联系方式告诉了封某。封某多次与之联系,但该男子一直顾左右而言他,未给予明确答复。感觉上当的封某,于2004年12月22日找到尹某要回了4.1万元,余款1.9万元由尹妻谭某出具了欠条。今年2月,封某在再次与台湾籍男子联系未果的情况下,要求尹某返还余款,尹某则以封某违约导致婚介失败为由拒绝返还。

  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封某与尹某所签定的婚姻介绍协议,限制了当事人的婚姻自由。且婚介人借婚姻索取钱财,违反了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遂判决尹某应当立即返还余款。(陈亚静、刘祖军)(来源:合肥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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