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租房近两年未付分文,华诚超市被房东索要百万租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1:40 南京报业网

  通讯员 玄民 金陵晚报记者 毛蕾【金陵晚报报道】被指亏欠了150余万元房租,南京华诚超市有限公司被一位市民告上法院。昨天上午9点,南京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索要房租43万元

  据市民王军(化名)诉称,2003年9月和12月,自己花400余万元先后从江苏省糖烟酒
公司购得位于江宁路3号和拓园21幢的两处门面房,当时华诚超市的两个连锁店就开在这两处门面房内。房子买下后,王军为租金的事多次与华诚超市有限公司联系,但对方都以种种理由拒付。去年1月,王军无奈将华诚超市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按照当时的市场价以每天每平方米5元的价格,支付欠缴的租金及利息损失43万余元。

  原告突然成被告

  去年6月,案件正在审理中,王军突然接到了秦淮法院和建邺法院发来的两张传票,才知道自己是被江苏华诚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给告了。该公司认为王军从江苏省糖烟酒公司购买两处房产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优先购买权”,因此要求法院撤销王军的房产证。华诚新天投资公司在诉状中陈述的理由是,他们是在2002年12月与江苏省糖烟酒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将省糖烟酒公司名下的14家佳惠连锁超市接收到自己名下。在这份协议中,省糖烟酒公司已经明确将王军后来购买的两处门面房租赁给华诚新天投资公司,并约定华诚对此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华诚新天公司认为,王军购买这两处房产时根本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侵犯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

  诉讼保全280万元

  在华诚新天公司起诉王军的同时,南京玄武法院根据华诚超市的要求中止审理了王军告华诚超市的案子。但今年4月华诚新天公司突然主动撤回了对王军的起诉,前案得以恢复审理。而在王军看来,从起诉到现在已经1年多过去了,新增加的房租和利息损失也不断扩大。于是,他第三次向法院提交了保全申请,将冻结华诚超市的财产从43万元,提高到了280万元。

  租金何时还

  昨天庭审中,华诚超市的代理律师仍然坚持,根据法律规定,在出售租赁房屋时,必须向承租人征求意见,还要把价格和出售时间告诉承租人。而自己作为这两套房屋的承租人对这一切全都一无所知,据此他们认为王军的买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属于无效行为。既然买房行为无效了,自己欠他的房租也就无从谈起了。对于这样的观点,王军的代理律师斥之为“无稽之谈”。他说,虽然华诚新天公司是华诚超市的股东之一,他们却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当时和省糖烟酒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是华诚新天公司,与华诚超市无关。直到今天,王军依然是这两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华诚超市租用王军的房屋经营近两年,租金却分文不付。因此要求法院判令对方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自己的租金及利息损失共计150余万元。

  庭审结果

  虽然双方当庭均表示愿意调解,但在具体调解方案和赔偿数额上均存在较大差距,昨天法院没有当庭确定调解方案。法官给双方一周时间进行私下调解,否则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编辑 田木)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