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贩毒获利2·4万 被判徒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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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08: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 新华社哈尔滨7月23日专电在哈尔滨市一家旅行社做日语翻译的伊某借着带团去云南之机,将大量毒品麻古带回哈尔滨贩卖,在一次交易中被警方抓获。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日前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伊某有期徒刑15年。
今年30岁的伊某在哈尔滨市一家旅行社担任日语翻译,近几年来多次往返于云南和哈尔滨之间。他发现云南省周边一些城市贩卖毒品的生意十分红火,而且利润丰厚,于是通过当地一批专门联系买主的线人,很快找到了货源。他以每粒3元的价钱买了近700粒麻古带回哈尔滨。今年1月中旬,伊某以每粒40元的价钱贩卖给石某600粒,并额外“赠送”对方50粒,伊某从中获利24000元。1月18日21时许,伊某与石某约定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某居民楼前交易,结果被警方抓获。 经审,伊某对其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相关部门鉴定,缴获的被称为“麻古”的毒品,是一种加工后的冰毒片剂,属苯丙胺类兴奋剂,具有很强的成瘾性,服用后会使人体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极度兴奋,疲劳感、饥饿感明显降低,能大量耗尽人的体力和降低免疫功能。长期服用会使人情绪低落、疲倦、精神失常,损害人的心脏、肾和肝,最终导致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伊某贩卖毒品数额较大,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范迎春 王立红)(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