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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有人锯树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08:4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阳江涛

  【金陵晚报报道】昨日,本报刊登了《进香河路16棵大水杉神秘蒸发》的报道后,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住在附近的孙先生表示,21日凌晨他亲眼目睹了砍树的一幕。有些市民还提出了楸出“真凶”的点子。

  昨天中午12点50分,准备午休的孙先生看到本报关于进香河路水杉被砍的报道后,气愤得睡意全无,立即拨打了本报热线。

  他告诉记者,他家就住在卫巷2号,西边的厕所正对着被砍水杉的位置。当天晚上由于他有事,凌晨1点20分才骑车回家。当他走到楼下的时候,发现对面有人在砍树,他以为是进香河路因施工需要,绿化所工作人员在连夜加班,再加上当天晚上特别凉快,他就直接回家了。

  他家的洗手间在西头,晚上上厕所时,无意中看到对面的水杉已经倒下了好几棵,还有人用电锯在锯树。现场没有卡车,也没有安装新的灯光,就是依靠路灯的照明,除了砍树的工人外,还有穿T恤和穿白衣服的人在指指点点,像是在指挥其他人操作。旁边10多人则用绳子捆住一棵已经砍下来的树,合力往东边拖。孙先生还说,他们砍树的速度非常快,也很利索,应该是比较熟练的工人。

  刘女士是东北人,性格豪爽的她出了一个揪“真凶”的点子:砍树的人肯定不是为了要那几棵树的材料而出手的,既然绿化所找不到砍树的人,那干脆退一步,不找了。但为了弥补这道绿色屏障,应该在被砍的地方重新补栽。并在附近装个监控探头,看是否还有人来毁绿!

  住在老虎桥的朱先生对16棵大树的神秘蒸发表示不解,他认为既然有居民看见有人砍树了,而且发现砍下来的树没有被卡车拖走,那绿化所可以和公安部门联合到附近的小区、单位找找,不就可以找到“肇事者”了吗?

  (编辑 田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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