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丢失继承人取款难公证人员呼吁, 协商具体处理办法,便民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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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08:58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日前,市民王老太从去世的丈夫那里继承了一笔600多元的银行存款,由于事先找不到存款单,她先后打了两次证明才拿到钱,费心又费财。据了解,很多市民有类似于王老太的经历,银行和公证部门对此各有说法,处理时十分为难。 王老太的丈夫不久前突然去世,她知道丈夫生前在某银行有笔存款,但不清楚有多少金额,存款单也找不到,于是想到银行查账。可银行拒绝了她的要求,尽管王老太出具了结
对王老太查账遇到的困难,记者作了咨询。工商银行等处的工作人员均表示,银行内部有个人储蓄条例,为了保护储蓄人隐私,他人不管带什么证件,都无权私自查询其存款。即使遇到储蓄人过世、存折丢失、亲属来查账的特殊情况,也只能按照规定办事。 目前只有该亲属到公证处办理好继承人声明,确认继承身份后,银行才能满足他的要求。 记者随后又从市公证处了解到,类似的情形近两年发生了很多次。公证处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在处理时也感到困惑和为难。一方面,按照《江苏省公证条例》,工作人员在委托下,有权查询有关材料,另一方面,父母子女配偶法律上为同位继承人,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充分证明他们的身份,继承人声明并不真正需要,且其效力也让人质疑。一些市民像王老太一样,为继承必须“重复”办证,费心费财又费时,而另一些市民则索性不办理继承权公证,直接凭声明取走存款,当其他继承人出现时,又产生纠纷。对此,公证处人员呼吁有关部门间尽快沟通,就这一问题协商出具体的处理规则,方便市民办事。 (实习生晓静记者容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