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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高考前卧室被母亲搜查 状告母亲侵犯隐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09:39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 通讯员/林中明) 广州市花都区一高三男孩成绩下降,母亲怀疑其早恋就偷偷翻腾他的卧室,儿子觉得自己的个人隐私被侵犯,一纸诉状将擅自“搜查”卧室的老妈告上法院。在花都法院法官的劝解下,儿子于日前撤回起诉。

  儿子成绩下降老妈“搜查”卧室

  4月份,高三学生们都在紧张备考,而花都区一高三男孩阿强(化名)竟到法院递交诉状,想要打官司。告的不是别人,竟是自己的老妈。是什么天大的矛盾,在高考前,要和母亲法庭相见?

  今年4月的一天,阿强晚自习后回家,发现卧室被翻得乱七八糟,成绩不断下降的他正火着呢,这下怒不可遏,马上气冲冲地找到母亲,问个究竟。母亲承认是她翻的,但没有道歉的意思,而是批评阿强学习不努力,成绩上不去,母子俩为此事,吵了一整夜。

  原来,母亲发现阿强的学习成绩每况愈下,但见阿强早出晚归,一直找不出原因,为了弄清原因,作为母亲的她,担心孩子早恋误入歧途,影响高考断送前程,便到孩子的房间来搜查“证据”,但一无所获。

  告母侵犯隐私经劝撤回起诉

  阿强认为母亲翻腾自己的卧室,是侵犯了个人隐私,母亲也坚持不让步,一夜的争吵使母子关系越来越僵。第二天,阿强没有去上学,写了起诉状,径直奔向花都区法院递交诉状,将自己的母亲告上法庭。

  花都区法院立案庭法官考虑到阿强即将高考,没有将此案排在高考前开庭。

  家庭气氛的僵化严重影响了阿强的复习状态,今年的高考他落榜了。高考后,阿强来到法院,法官认为此案若开庭审理,母子心中都会留下伤痕。于是,对他进行了耐心的劝导,告诉他父母表示关心的方式有时确实无法忍受,但可以肯定的是,出发点始终是善意的,绝对不是出于一己之利。阿强最终同意撤回起诉。

  法官说法

  善意且没危害,父母此举未侵犯隐私

  花都区法院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案中母亲不构成侵犯隐私。首先,母亲是出于对年少儿子的关心,不能因此就认定母亲的调查侵犯了隐私,否则家庭成员的任何行动都会被束缚,成员间无法过正常生活。其二,不存在侵害后果。母亲没有看到儿子任何不愿公开的东西,更不要说存在披露他的生活秘密的事实,即使知道了儿子的一些小秘密,母亲也不会纠缠着不放或向外传播让儿子感到不快,所以儿子并没有受到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依法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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