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快来救我啊……”深夜恶邻绑架邻家少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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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10:21 沈阳晚报 | |||||||||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有这样一个邻居,见楼下大人不在家,便骗开房门,抢劫不成,就将邻居的女儿和同学绑架到楼上,向家长索要赎金。7月23日记者获悉,这个恶邻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骗开房门刀逼少女
今年1月20日21时许,在东陵区白塔镇白塔中学教工楼4楼租住的付某,以看看别人家装修为由,骗开3楼一家住户的房门。当时,房主人不在家,屋内只有年仅13岁的小宇(化名)及其同学小娇(化名)。付某回到楼上,携带一把尖刀及一卷胶带纸再次返回楼下的小宇家。骗开房门后,付某用刀将两少女逼住,并用胶带将二人的嘴、手等封住捆绑后,在室内一通乱翻。见未找到财物,付某便将两名少女胁迫到其楼上的暂住处。 当晚9时许,小宇母亲突然接到女儿打来的电话,女儿在电话中哭喊:“妈妈,我被绑架了,你快来救我啊!”随后,付某接过电话:“你女儿现在在我手中,放老实点,不准报警,要不然,你就等着收尸吧!”付某要求两少女家长各自将1万元钱存到指定账号上,便将电话挂断。 抢劫不成实施绑架 小宇和小娇的母亲各自向付某指定的银行卡账号内存入3000元、2100元。1月21日上午,付某打车到浑南开发区,从一提款机内提出2900元钱。中午11时,煎熬了一夜后,被绑架的两名少女才得以回家。事后,小宇母亲向警方报案。1月22日,在外躲藏的付某被东陵警方抓获。 据付某交代,他在4楼1号租房还不到一周,就发现被害人家长经常上夜班,遂产生了作案的念头。当时,付某只是想抢些财物,因没有抢劫成,就产生了绑架的想法。 劣迹斑斑判刑十年 经查,今年37岁的付某曾因盗窃罪和容留卖淫罪被判刑两次,又因扎吸毒品被劳动教养一年;2004年4月,付某又因注射毒品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6月3日,东陵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付某以涉嫌犯绑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付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胁迫方法劫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应依法惩处。法院一审判决付某犯有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本报记者王野郊实习生王秦曦记者电话:133040329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