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子女回津需要啥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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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13:40 今晚报 | |||||||||
读者丘刚:我是一名知青子女,现打算回津。请问知青子女回津的条件及办理手续?并想问一问天津知青子女借读、转学手续如何办理? 市劳动局有关部门答复如下: 一、知青子女回津受理范围
凡1964年以来,我市统一组织动员到外省、区上山下乡的原天津知青,现仍在外地工作的(包括从事农、牧、渔业生产劳动的),以及知青本人虽已回津,但回津前已在当地结婚,其配偶和子女尚在外地的,属于这次解决的范围。外省、市的原下乡知青,因各种原因现在天津工作的,不列入解决范围。 凡允许回津落户和在津借读的知青子女,原则上应由在津一方的知青或知青的父母、兄弟姐妹作监护人,特殊情况不是由知青的父母或兄弟姐妹作监护人的,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二、知青子女回津条件 凡符合上述解决范围的,每户知青(包括夫妻双方都是天津知青的和夫妻中有一方是天津知青的)在知青本人自愿要求的前提下,允许一名未婚、未就业的子女将户口迁入天津,同时允许其余子女在津借读至普通高中毕业。 三、知青子女回津所需材料 1、由知青本人向原下乡动员区、县户口迁出所在街道劳动服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知青当年下乡时的原始材料;2、知青本人档案;三、知青本人当地户口本、粮食本、独生子女证(多子女不提供)、结婚证原件、监护人在津户口本;4、《仍在外省区原天津下乡知青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仍在外省区原天津下乡知青身份审核表》(一份)、《仍在外省区原天津下乡知青身份审核表(一)》(一份)、《仍在外省区原天津下乡知青子女回津就读落户申报表》(一式五份)、《仍在外省区原天津下乡知青子女回津落户和借读申报表》(一份)、《仍在外省区原天津下乡知青子女回津就读落户监护人保证书》(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 四、知青子女回津办理程序 凡符合回津落户条件的知青子女,在申报程序上,首先由知青本人向其原下乡动员区,县户口迁出所在街道(镇)的劳动服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知青本人在外地的,其子女在津监护人也同时向上述指定的街道劳动服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夫妻双方都是天津知青的,一律由男知青一方提出。同时,由知青本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在外省、区原天津知青子女回津落户申报表》,一式五份(市劳动局、区县劳动局、公安分局、街道粮油管理站、街道劳动服务公司各一份),并提交在外地知青全家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已回津的知青提交结婚证和本人户口簿)。由街道劳动服务公司初步审查,经区、县劳动局审核,报市劳动局批准。 监护人所在区、县公安分局,根据市劳动局批准的《在外省、区原天津知青子女回津落户申报表》,开具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五、借读、转学手续办理批准回津落户的知青子女,需转入我市中、小学就读的,按市教育局有关外地学生迁入本市的转学手续办理。 凡要求在津借读的知青子女,知青本人可同时向其原下乡动员区、县户口迁出所在街道(镇)的劳动服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其子女在津监护人的书面申请(索取证件与上述回津落户的规定相同)。由街道劳动服务公司审核知青身份和知青子女身份无误后,开具统一印制的《在外省、区原天津知青子女身份证明》。知青子女监护人居住所在地的中、小学,凭此证明就地就近接收入学或转学,不得拒绝。现已在津借读并准备继续借读的知青子女,也按这一规定办理。(姜艳秋丁颖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