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吞百万房款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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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22:44 法制晚报 | |||||||||
甘肃 新华社兰州7月24日专电(王建辉)甘肃省嘉峪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临时工张金霞,在两年时间内利用职务之便截流售房款150万余元,嘉峪关市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处张金霞无期徒刑,继续追缴贪污赃款。
张金霞在嘉峪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从事售房工作。该中心将盖有“嘉峪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交给张金霞,让其为购房户开具收据。张金霞用职务之便,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方法,将嘉峪关市房管局售房款155万余元据为己有。破案后仅追回赃款28.98万元和价值36万元的轿车一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