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台湾居民居留成都1年以上今起到市公安局递交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6:57 成都日报

  (记者晨迪)从今天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将简化我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入出境和在大陆居留手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入出境和在大陆居留手续将进一步便利。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韩学良处长表示,在我省投资、购房、探亲、团聚的台湾居民从今天起,可以在我省专门特批的20多个有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县公安局受理申请。

  合二为一

  居留1年以上带上证明办理

  韩处长表示,新的便利措施将台湾居民入出境、居留手续合二为一。对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的台湾居民根据需要将签发1至5年有效的居留签注,无需再办理入出境签注手续;对在大陆的台湾居民1年内需出入境的,根据需要签发一次或多次来往大陆签注,无需再办理居留签注手续。

  如果台湾居民在我省购房,并居留1年以上,可以带上台湾地区来往大陆的通行证,及购房凭证和健康证明就可来申请办理;如果在我省投资办企业的台湾居民,要在我省居留1年以上,可以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健康证明、来往通行证来办理;如果在我省探亲团聚的台湾居民,要在我省居留1年以上,带上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健康证明和来往通行证来申请办理;如果在我省工作的台湾居民,要在我省居留1年以上,可带上来往通行证、健康证明、任职证明来申请办理。如果要在我省居留1年以下,无论何种原因,只要带上来往通行证申请办理即可。

  受理申请

  特批20多个县公安机关权力

  韩处长表示,按照规定,各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受理、审批、签发台湾居民多次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不过,为了更加方便在我省的台湾居民,我省特批了20多个有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县公安机关受理台湾居民的此类申请。由于县一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只有受理的权力,所以在县一级申请的台湾居民可能会稍微晚一点收到签注。在成都地区的台湾居民统一到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

  申请办理签注需要付费,韩处长表示,但具体的费用现在尚未出台。(来源:成都日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