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用来历不明食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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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7:26 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7月24日讯(记者 高俊峰)记者从省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今年4月和7月,我省某建筑工地食堂和一餐馆先后发生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造成24人中毒,该所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立即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加强中小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卫生监督检查,消除潜在隐患。 《关于强化食品卫生监督防范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介绍,常见亚硝酸盐有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立即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中小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卫生监督检查,加大对餐饮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力度。通知规定各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尤其是建筑工地食堂)不得购买、存放和使用亚硝酸盐及其他工业用盐,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 另外,通知强调了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并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食物中毒快速反应机制,在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