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起纠纷 汽油浇他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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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7:3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康正)周至县九峰乡李女士出资近10万元与人合伙开办牛奶厂,厂子正式运营后,作为第二股东的李某就与大股东陈某产生了经济纠纷,昨日李某提着一桶汽油闯进陈某家中,将汽油浇在陈某家及陈的妻子焦某身上。 昨日10时许,记者一进陈某的屋子,立即闻到了一股浓烈的汽油味,木椅上、水泥地板上还浸着汽油,地面非常湿滑。46岁的焦某穿着睡衣躺在里屋床上,睡衣也被汽油浸湿。 “当时把我吓得心嗵嗵直跳。”焦某说,早晨7点多,她正在外屋的茶几前吃早饭,突然,门帘被掀开,40多岁的李某提着一桶汽油冲了进来。“她冲过来把我摁倒在地,然后将汽油浇到我的头上、身上。” 焦某说,眼看一桶汽油浇完了,李某就伸手从腰里取出打火机。“天哪,我当时看她拿出打火机就吓得不行,赶紧抓住她的手,死活不让她打火;一边叫喊我女儿。要是汽油被点着了,我会被活活烧死的。”3个多小时后,焦某说起来仍然心有余悸。据其称,焦某女儿听见喊声后冲进屋里,将两人拖开,随后,几名职工也赶到将李某拉出屋外。 事发后,九峰乡派出所民警寇文朝接警赶往现场处理。他告诉记者,陈某和李某分别是奶牛厂的大小股东,自厂建成后,两人就多次因经济上的纠纷发生打斗。“今天我赶到现场后,把打火机这些东西立即收缴了。”寇文朝说,如果单纯是浇汽油,情节尚轻,只作治安处罚,如果浇汽油前就带着打火机,并预谋实施点火,那么李某就触犯了刑法。目前,刑警已介入调查,并已提取汽油桶、打火机等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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