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存在十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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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7:47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记者阙军伟)记者日前从杨浦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理中发现二手房市场存在十种多发性问题,应该引起市民的注意。 一、对房屋产权审查不详细。有些当事人将不可转让的房屋进行交易致使合同无效;有些人房屋买卖之前没有弄清楚是否存在抵押;有些未处理好共有产权问题被拖入诉讼。
二、不履行必要的购房手续,只相信实际占有房屋。 三、卖方授权太轻率。轻信中介公司有关人员的承诺,全权委托中介人员办理房屋买卖事宜,结果使某些中介人员大做文章。 四、轻易应允霸王条款。有些中介公司为追求最大化利益,在中介合同中精心设计“旱涝保收”的条款,致使买卖双方落入圈套。 五、错误选择中介公司。房屋中介公司鱼龙混杂,有的卖房者通过中介卖了房却拿不到房款。 六、相关凭证轻易交给他人,增加了风险系数。 七、对特别事项不作约定或约定不明。二手房买卖也包括户口迁移、维修基金过户等问题。如双方没对这些特别事项作出约定,就可能发生纠纷。 八、轻信熟人可以买到便宜房,结果遇上骗子。 九、不到现场查看房屋状况。待到要入住时,发现房屋内有人居住,而且是原来房屋的权利人或者是合法租赁人,一方要迁让,一方要维权,不得不对簿公堂。 十、以他人名义购房。一些购房者,有的基于对房改政策的误解,有的还想享受他人的公积金贷款待遇,以他人名义购房,结果纠纷不断。(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