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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酱油”毒倒老夫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7:51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 (记者 赵威)因为吃了街头买来的散装酱油,66岁的周老汉和老伴中毒了。

  为此,辽宁省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购买街头散装调味品要谨慎。

  近日,周老汉在街头流动商贩处花一元钱买了2斤散装酱油。

  当晚,周老汉和老伴吃了一顿饺子,刚买来的酱油成了必备的调料。

  “我这个人口重,吃饺子喜欢蘸点酱油。”周老汉说。

  当天午夜,周老汉感到腹部剧痛,出现腹泻症状,而后,周老汉的老伴也出现了同样的症状。

  周老汉和老伴服了些腹泻药,仍不见好转。于是,二老来到医大一院急诊室,经诊断为食物中毒,化验结果表明,罪魁祸首就是周老汉买回的散装酱油。

  目前,经过医生全力抢救,周老汉和老伴已脱离了生命危险。

  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劣质调味品大部分产自城乡结合部,流入农村市场及城市里的一些个体小饭店、路边店和市民厨房里。劣质的散装调味品在其出厂的大包装上未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即通常所说的“QS”标志。因此,大部分散装调味品不能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该批次的检验报告。一些假劣散装调味品则是由化工原料勾兑而成,含有一定的致癌物质,消费者长期食用这些劣质调味品,对身体有相当的危害。

  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调味品时,尽量选择有质量保证的品牌商品,认清“QS”标志,同时,消费者为保护自身利益应索取购物凭证,一经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要及时向消协和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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