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水表交费不给发票 铜川市自来水公司称此系个人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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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7:52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铜川讯 (王剑记者张军建)自来水公司来换水表,交完劳务费、水表费、校验费等共108元后,10余天却仍被告知没有发票。铜川市王益区王家河乡柿树沟社区的刘师傅对此非常生气。 7月22日上午9时许,记者闻讯来到刘师傅家。据刘师傅讲,7月10日,有几个自称是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他家,说他家的水表已经用了两年需要更换,然后就打开刘师傅家
随后,记者来到铜川市自来水公司,一位姓王的经理告诉记者,换水表当中的劳务费以前确实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王经理说他们工作方面的确存有漏洞,公司规定工作人员必须给用户开具发票,出现这样的问题,可能是由于个别基层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造成。他表示尽快带人到刘师傅家送还发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