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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窃贼现出原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7:55 潇湘晨报

  本报吉首讯永顺县一起系列盗窃、销赃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胡某,利用司法鉴定把自己装扮成重度精神病人,逃脱警方的刑事追究71天。但是,检察机关的一纸检察建议书最终使他现出了原形,7月21日,胡某被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5月,永顺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受理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一起团伙抢劫、盗窃、销赃案时,发现并不在该案犯罪嫌疑人名单上的胡某也参与了作案。今年4月
7日晚,胡某在永顺县城南山路与同伙共同盗窃一辆红色昌河车,后由胡某驾车逃离现场,并单独出面联系买主销赃。然而在4月30日,当地某司法鉴定所向公安机关出具了一份司法鉴定,证明胡某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属无责任能力人,公安机关于是依据这份司法鉴定释放了胡某。

  检察机关分析认为,胡某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了组织和策划作用,毫无疑问系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应依法严惩。办案检察官感觉事发蹊跷,当即着手深入调查。在相继讯问了同案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后,检察官查实了胡某还曾于去年9月、10月先后两次单独实施作案、盗得两辆摩托车并顺利销赃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官决定正面接触胡某。审讯胡某的过程给所有办案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胡某清晰的思路、准确的表达和欲盖弥彰的掩饰暴露了其真实面目,也坚定了检察官对其有罪必究的决心。

  经永顺县检察院检察长签发,对胡某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一份检察建议书,于5月12日从该院发出。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7月10日,省脑科医院鉴定认为:胡某作案时意识清楚,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于是,涉嫌犯罪的胡某最终受到了刑事追诉。王岸雷 方 王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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