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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负荷用电烧坏家用电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7:5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海涛 实习生 周婷婷李玲崔可)怪住户用电闯了月供60度电的红线,而且部分人家安装空调又没给“物业”打招呼,致使刹那间被电烧坏多件电器,受害方奔波近半月也难觅为其“埋单”的主。

  7月9日晚8点左右,家住建东街6号院7号楼21单元的郝女士,在家中正洗衣服,噼噼啪啪的几声爆响,刹那间家中的照明灯忽明忽暗出现了异常。感觉不对劲的郝女士放下手中的
活,赶紧顺着爆响处跑过去查看家中电器。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只见台式电脑和一台笔记本电脑都已被烧坏,正在工作的洗衣机也发出烧焦的异味,后来,她从邻居处了解到,当时遭电“击”的不仅仅是她一家,18户人家中有七八家的电器不同程度被烧坏。事发次日,她便和其他受害者一起找到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求对方给个说法并承担相应责任,不料却遭到对方婉言拒绝。以致事发至今已近半月,受害家庭也未找到为损失“埋单”的人。

  昨日上午10点左右,记者找到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陕建十一公司物业公司。据该处一位李姓主任讲,住户家用电器7月9日晚出现烧坏现象,是因为该单元用户过量用电,导致电力超负荷运行引起电源短路。事故的真正责任人不该是物业管理部门,而是住户自己。李主任告诉记者,这个小区是个老式小区,电线使用多年已经老化,而且电的容量也十分有限,若不注意节电,难免出现电源短路、电线烧坏等异常情况。为保证居民正常用电,物业管理部门便采取了每户每月限用60度电,超额每度收费1元的“节电”措施,同时要求住户装空调时要给“物业”打招呼。但实际上,此次遭电“击”的几户人家大都没有按“规矩”办事,以致出现这起灾害事故,物业不可能为其赔偿损失,更何况物业部门又没有向住户收过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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