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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局办公楼180米围栏上了保护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8:13 黑龙江日报

  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63号的黑龙江省电力局办公楼外的围墙,风风雨雨中已走过近90年的历程,而记者在近日的走访中发现,人们对于它的认识、文化背景以及历史价值知之甚少。

  22日,记者来到黑龙江省电力局办公楼外,风格独特的通透式围墙在繁华的都市中显得格外醒目,墙垛上的小人头像栩栩如生,扇形的栏杆清秀别致。在围墙内绿树鲜花的映衬
下,别有欧式风情。

  记者从该墙的产权单位———省电力局了解到,他们对于此墙的了解仅限于1980年他们单位搬到现在位置以后,至于围墙建于哪一年以及背景都不是很了解,对它的价值则更不清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搬来时,单位外围的栏杆全长200多米,后来由于某工程施工原因拆掉一部分,目前栏杆全长近180米。”据了解,由于“文革”时期该墙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上面多个小人头雕塑被打掉,加上该墙建造时所用的建筑材料比较简单,不很结实,上世纪90年代初期,出现了墙皮脱落,部分墙体倾斜、墙垛残缺不全等现象。1995年他们对该墙进行了一次大面积的修缮。

  对哈尔滨城市建筑非常熟悉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生导师刘松茯称,对这个建筑物只有简单了解:“该建筑风格属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流行的新艺术运动风格,与老博物馆、老哈站的风格相一致,栏杆造型主要模仿藤蔓等植物的曲线形式,强调释放自然。在全国同类建筑中具有较高的艺术和文化价值。”

  记者在采访围墙的过程中发现,人们对于一些保护建筑的认识仅仅局限于建筑的本身,而作为与建筑同一整体的围墙却很少有人关注,更有甚者为了突出建筑而将围墙拆掉;而一些研究保护建筑的专家对于围墙的了解也是寥寥无几,研究就更谈不上了。

  “围墙作为与建筑的统一整体,它与建筑物的价值应该是一样的,同样应当受到重视,也急需加强保护。保护时,更应加强对其价值的研究。”市文管站站长刘云才说。还有一位保护建筑监管部门的负责人也认为,目前哈尔滨对围墙的研究保护还未提上日程,可以说还处于空白。“这个状况不应该持续下去。”

  背景

  黑龙江省电力局栏杆围墙:哈尔滨市政府1997年公布的哈市首批二类保护建筑,也是哈尔滨惟一一个以栏杆形式入选保护建筑的建筑。建于1919年,原为积别洛索高公馆围墙。在有关部门的《中国近代建筑统览》中对该建筑的描述仅限于“钢筋混凝土建筑”,而对其余均记述是“不详”。(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闫雪峰摄

  作者:闫雪峰 董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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