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欠款竟讨到自家 法律人士来电转接应加强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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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9:15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桓台7月24日讯(记者康嵩)多次催要他人欠款未果,再用自家的商务电话及手机联系欠债人时,自家的座机电话却响起阵阵铃声……7月22日上午,家住桓台县田庄镇的吕先生向记者述说了这件烦心事。 7月22日10:00许,记者赶到田庄镇大寨村吕先生家中,吕先生拿起家里的一部商务电话,打算联系欠债人,结果自己家中的座机电话顿时响起,来电显示号码为自家的商务电话
吕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他与沂源县鲁村镇的吕某有过业务关系。2003年12月,吕某收购了万余元的粮食后,还欠2000余元的粮款至今未给。今年7月12日,他亲自到沂源催要粮款,吕某却自称在外地,一周后才回沂源。结果一周后,吕先生再次打电话给欠债人,便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记者随即以客户的身份,需办理来电转接为由,拨通了相关运营商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告知,开通来电转接功能,只需提供本人的手机号码,待核实客户个人身份资料后,输入所提供的口令即可。至于转接客户的电话号码则无法核实。 淄博市法律援助中心宿律师认为,运营商既然为客户提供了此项服务,就应加大监管力度,双方电话号码的个人资料都应核实。而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转接他人号码,运营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