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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告知能否更及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9:16 解放日报

  日前,陈先生向单位请半天假去给自己的爱车Polo验车,不料被告知他有一项“电子警察”发现的违章记录,得先去接受处罚才能验车。于是他马上驱车前往交警支队。

  等他排队交完罚款,验车时间已过,只好第二天再请假。对此,陈先生颇为不满:警方为啥不能提早告知他有“电子警察”记录的违章情况呢?

  随着“电子警察”在本市的广泛运用,许多驾驶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了违章记录。

  记者了解到,驾驶员要了解自己是否有违章记录,目前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登陆有关网站进行查询,二是拨打声讯电话查询,三是等到年度验车时获悉。不少驾驶员表示:自己根本不会上网,至于声讯电话,难道自己隔三差五就要去打一次?

  由于没有及时获知自己的违章记录,杨小姐也遇到麻烦。她每天上班都经过某路段。一天,这条路突然变成了单行道,杨小姐没留意新挂出的禁行标志,接连两天违章,均被“电子警察”记录在案。

  所幸,那天杨小姐上网,发现了自己这两次违章记录,急忙赶去交了400元罚款。

  李先生也有和杨小姐同样的遭遇,但因为他从不上网,不知道自己在同一路段已多次违章,结果罚款数额累计达数千元。交警部门根据他的违章情况,认定属于过失违章,酌情罚款500元。

  交通违法者是否有权及时获悉自己不知情的违章情况,以免付出不必要的代价呢?主动查询是不是驾驶员应尽的义务?

  华东政法学院行政法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执法机关有义务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被处罚者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没有规定被处罚者有义务主动查询。行政执法者也不能对累计的违章行为作出一次性处罚决定,违章一次,就应及时告知一次、处罚一次。

  记者了解到,交通执法部门长期以来就有行政执法书面告知制度,但目前确实也有一些驾驶员没收到违章书面通知。

  银行职员赵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朋友大多数都是有车一族,但几乎没有人记得自己违章被“电子警察”拍下后曾收到过书面通知。

  有关部门分析,目前人户分离情况较普遍,许多驾驶员工作单位流动频繁,导致违章书面通知不能有效送达驾驶员。

  有关专家建议,为使行政处罚严格依法进行,行政管理部门可定期对车辆、驾驶员登记信息进行调查,核对和掌握驾驶员在一定时期内的有效联系方式,这样就可以通过挂号信、专递等形式将违章通知及时送达驾驶员。

  现在手机已经普及,执法部门也可通过发送短信,提示驾驶员及时查询自己的违章情况。广大驾驶员也应积极配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若通讯地址改变,应主动告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本报记者 马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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