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整治查处第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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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0:2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韩金星陶清清)押运人员没有经过任何专业培训,只用一辆普通的“小面”就敢销售、运输剧毒的氯化汞、丙烯腈等化学品,一旦发生泄漏、盗抢事件,后果不堪设想。昨天,市危险物品整治办公室向媒体透露,近日,相关部门成功查获一家专门向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非法销售剧毒化学品的公司,查处了开展专项整治危险物品行动的第一案。 7月21日,有群众举报称,位于西城区的一家化学试剂公司,对买主不需要任何手续就对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调查发现,该公司是天津市一家公司在北京的分公司,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经销危险化学品的资质,更不能经销剧毒化学品。但在该公司的经营目录和销售记录中,不仅有大量的一般危险化学品,还有氯化汞、丙烯腈等剧毒化学品。 目前,市安监局已向该公司现场下发了《停止经营危险化学品强制措施决定书》,并对其非法经营情况开展全面调查,依法进行处罚。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