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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开始更换防伪印章 防伪能力将大大增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20:11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7月25日电(张丽娟、陈光明)辽宁鞍山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日前启动运行,到今年12月底将先期更换5种新型防伪印章。此后,防伪印章从制作到管理都将实行计算机一条龙服务,印章防伪能力将大大增强。

  据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俊海介绍,公章是证明国家、公司、企业等单位组织身份,代表其权益、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凭证,也是国家行使权力,对社会进行管理,以
及公民、法人行使民事权利的重要手段,因此,国家一直把印章工作纳入特种行业实施治安管理。

  近年来,印章落后的制作工艺和传统的治安管理跟不上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使印章业出现了空前的混乱状态,伪造印章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各种假证件、假文凭、假合同、假发票等泛滥成灾,而各种“假”的根源都在于假印章。2002年,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实施印章系统化管理,将现代制章技术与规范化治安管理结合起来,就是为了防范、打击伪造印章。

  据介绍,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通后,防伪印章从制作到管理实行计算机一条龙服务,将大大提高印章的防伪能力。有关人士介绍说,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具有防伪等多项功能。按照公安部的要求,防伪印章统一编码,质量严格,工艺复杂、精细,具有防伪纹络,字体字形不一,增加了对比鉴别系统。银行、税务、教育等部门可以实现信息共享,通过系统比对,可以即时发现伪造印章。另外,还可以通过电话16808699语音系统查询、识别、核对印章的真伪。

  首批更换的印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即公安部规定审批和备案的印章,包括党政机关、外资、合资、三资、个体工商户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代表名章。

  鞍山警方在全市各县(市)公安局、分局共设了9个印章刻制审批点,并在各县(市)区设立了23个印章刻字代办点。各单位更换印章,可到所在县(市)局区的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一次即可办理完毕。

  日前,鞍山警方公布了审批所需的手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持县级以上机关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单位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旧印章印迹一份;企业单位持本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旧印章印迹一份。据悉,更换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每枚收取费用170元钱、法人代表名章每枚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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