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宅门》案侵权赔款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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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1:00 新京报 | |||||||||
一中院将全部案款发还给中视传媒公司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通讯员郭京霞)在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的33万余元存款被扣划至法院后,《大宅门》续集侵权案的50万元赔偿款全部到位。昨日,一中院将全部案款发还给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视连续剧《大宅门》因剧本著作权权属问题曾闹上法庭,剧本版权所有者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将世纪英雄电影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告上法庭,该六家公司共同摄制了《大宅门》续集(第41集至72集),中视公司认为,六家公司未经其同意多处使用了与《大宅门》剧本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剧情,并公然销售侵权产品和授权电视台播放《大宅门》续集,侵犯了其著作权。 经一中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六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人民币50万元,原告同意对《大宅门》续集(第41集至72集)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今年3月,中视公司向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发出执行通知后,世纪英雄电影投资有限公司交了20万元的支票,其余几家公司均无回应。最后,执行法官将北京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在某银行的存款33万余元扣划至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