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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4:49 深圳商报

  日前,市工商局、市消委会联合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为了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请您购买食品时请注意下列事项:

  一、请不要在无合法证照或露天无防蝇防尘设施的摊点购买食品;

  二、购买时应仔细识别食品是否有正常的色、香、味、型,发现变味、变色、沉淀、
混浊、杂质、絮状物、发霉、生虫、结块、异物、酸败、发粘、返砂、腐败变质等现象,请不要购买;

  三、对定型包装食品,要认真查看包装物上是否清楚印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食用方法或使用方法等内容;对散装食品,要认真查看是否标注品名、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内容。标识内容不全、不清的,质量无保障。

  四、购买新鲜肉品和蔬菜时,应查验肉品上有无检验检疫章,蔬菜是否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购买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时,要查验有无“QS”标志,无“QS”标志的为不合格食品。

  五、购买食品时,请看清是否存在掺兑、替代、抽取、粉饰、混充、假冒、注水等假冒或降低食品质量的现象;

  六、请不要购买过期食品和外包装破损食品。发现问题食品,请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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