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撞上路面落石 车手生命垂危谁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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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7:0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叶宁实习生兆林晓月胡玲)至昨日,江夏区段岭庙中学教师余智祥仍未苏醒。医生说,伤者已无自主呼吸,肾功能开始衰竭,随时可能死亡。 昨日下午,记者在江夏第一人民医院看到,余智祥双眼紧闭,一部助力呼吸机响个不停,妻子李冬清坐在丈夫身旁暗暗垂泪。
李冬清说,本月21日晚,丈夫骑车外出办事,可直到次日凌晨也没见回家,家人们四处寻找,竟在医院重症病房见到了丈夫。 江夏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吴警官介绍,事发地位于107国道云景山段,21日晚9时许,他们接警后,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经现场初步勘察,事故原因系车主骑车撞上路面石块,致使摩托车失控,骑手坠地摔伤。 骑车撞石受伤,究竟谁该为此埋单?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认为,道路管理部门应有护路养路的责任,对此应负相应责任;如确认石块为采石场运出,则由交管部门划定责任成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