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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私下交易风险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8:03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南京房管部门了解到,近期有不少经济适用房的住户私自将房产挂牌交易。有关人士提醒市民,此举不但违反了经适房的管理规定,而且由于不受法律保护,极易导致个人财产的损失。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购买经适房的市民选择在小区内张贴出售告示的较多,也有通过中介机构挂牌,还有一些在网站上发布信息。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济适用房购买5年内不
得上市交易。房管部门统计的资料显示,目前南京尚没有任何经济适用房再交易办理了合法的手续,但是有个别经济适用房业主私下从事该类交易——也就是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合同中约定待5年期满之后再办理。记者了解到,对于这种合同,南京的公证机关将不予办理合同公证。而且由于5年的变数较大,房地产市场的走势也很难把握,因此此类交易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交易一方对另一方的状况也很难掌握,5年之后能否保证对方完全履行合同也成问题。所以,房管部门告诫从事经济适用房交易的当事人,千万不要购买不符合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房,由于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将极易导致个人经济损失。同时,房管部门也提醒中介公司不得从事该类房产交易的中介服务。(方市兴 马祚波)??去????12月期间,中山路“华新自考之家”的招生等事宜均和华新教育培训中心无关,而杨小姐恰好在此期间报名培训,总校无法负责出面协调。她建议记者与另一负责人陈先生所开办的学校联系看看。于是,记者辗转又找到陈先生,他称自己当时在中山路“华新自考之家”只负责招生,学校虽然有他的股份,但去年8月他就完全撤出,学员交纳的费用等也不属于他的范畴。当年11月原负责人出国了,具体善后事宜交给其父亲处理,陈先生表示可以帮助杨小姐尽力协调此事。乔丽 周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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