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里旺村调解经验将面向全国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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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8:03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连续13年实现无一起刑事案件,无一起重大治安案件,无一起矛盾纠纷出村。近日,湖南省司法厅电告攸县,国家司法部近期将向全国推广该县网岭镇里旺村人民调解工作经验。 里旺村地处攸县网岭镇南部,占地面积12平方公里,是一个拥有26个村民小组678户2768人的大村,人均纯收入4792元。2002年该村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村”称号,200
2004年5月,该村谢家组的谢春辉骑摩托车不小心撞伤了同村上古组的曾育兰,曾育兰经鉴定为9级伤残,光医药费就花了8000多元,此事经当地交警队4次调解都未能成功,曾育兰最后将谢春辉起诉到法院,矛盾越闹越大。该村调解委员会获悉后,主动上门调解,并根据事故责任和双方家庭的承受能力,通过多方做工作,本着互谅的原则最后调解为:谢春辉赔偿曾育兰1.2万元医药费等相关费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曾育兰向法院主动撤诉。 该村注重发挥全村党员、退休干部、在当地有影响有威望的社员以及村老龄协会、妇女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尤其是对一些邻里、家庭等多发性的轻微纠纷,因人、因事而异,由一些义务调解员采取各种灵活的手段做好调处化解工作。许多矛盾纠纷通过群众的自治、自律、互助化解在萌芽状态,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防患于未然是我们村调解工作取得成效的主要经验。”里旺村支部书记、调委会主任深有感慨地说,近5年来,组里每年上交到村里的矛盾纠纷仅有六七起,大量的民间纠纷在组一级就得到及时、妥善的调处化解,避免了矛盾的积压和升级。王兴夏夏练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