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安巡视马虎 业主家遭窃报警未加重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8:34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朱勇 通讯员 严剑漪) 居民家中被盗,邻居报告了小区保安,但保安“马虎”巡视,非但没发现异常,连警也没报,错过了抓贼的好时机。昨天,浦东法院判决东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遭窃业主严先生4660元。 去年1月28日下午5点多,家住浦东锦欣苑的严先生回家后发现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存放家中的23300元现金全部丢失。严先生立刻拨打“110”。经警方现场勘察发现,窃贼
当天,严先生从相邻小区的陈女士夫妇处了解到:当天下午1点15分左右,住在附近小区3楼的陈女士夫妇在厨房做家务时,透过窗户看见2名年轻男子爬进一楼严先生家。陈女士遂下楼到锦欣苑,向小区保安反映情况。 当时,保安曾到严先生家窗户和围墙处巡视,但没发现任何异常情况。为此,保安认为只是虚惊一场,也就没报案。今年3月1日,严先生以保安渎职造成其损失为由,将物业公司告上法院,索赔损失23300元。 物业公司则辩称,窃贼爬进来的窗户系严先生违章开设,且严先生外出时没有关闭门窗才导致了被盗,故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管理存在瑕疵,对严先生家被盗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