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黑河溺亡 家属状告河道管理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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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8:5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立春)近日,在黑河溺亡两孩子的其中一名死者家属,将挖沙厂和黑河河道管理处起诉至周至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48000元作为抚恤金和孩子母亲的赡养费。 朱师傅是溺水孩子之一的武功县北水渠村朋朋(化名)的叔叔,昨日上午,他告诉记者,由于一段时间以来,相关部门没有出面对孩子溺水一事承担责任,所以他们将挖沙厂和黑河河道管理处起诉到周至县人民法院。原告代理人周至县148法律援助服务所律师曹全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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