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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处理:为何执行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9:02 解放日报

  为保持道路通畅,本市曾出台规定,要求没有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的当事双方快速撤离现场。

  然而,记者采访得知,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完全执行,不少轻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或在现场争执不休,或等待交警前来处置,严重影响交通。

  昨天7时10分,共和新路、延长路口,一辆黄色轿车因变道与一辆蓝色出租车碰擦,导致出租车保险杠受损、右前灯破碎。出租车车主提出,描下现场车轮位置后撤离,但黄车车主不同意,认为出租车也有责任,坚持等交警前来处置。

  2分钟不到,交警赶到现场,勘查后要求两辆车迅速靠边。交警判定蓝色出租车损失400元,黄色轿车损失500元。鉴于黄车车主刚才不肯及时撤离现场,交警对他处以罚款200元。

  记者注意到,正值上班高峰,虽然这两辆车在道路上只耽搁了一会儿,但后面的车辆已排成长龙,有的车主等得不耐烦,猛按喇叭……

  据统计,本市有约80%的交通事故是没有人员伤亡的轻微事故。但有近四分之一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不愿迅速撤离现场,引起不必要的交通堵塞。

  “有些小事故完全可以‘私了’,但不少驾驶员太依赖交警……”一名交警告诉记者,不久前,两辆小客车追尾,损失很轻微,但双方驾驶员都是新手,不知怎么办,只能守着现场等交警赶来处理,造成严重交通堵塞。也有一些老驾驶员,明知应该迅速撤离,但他们就是要等交警来了再撤。他们的理由也很简单:交警不在场,谁对谁错讲不清楚。

  “有些驾驶员诚信度不高,撤离现场后出尔反尔,没责任的一方主动撤离反而吃亏。”驾龄10年的“的哥”曹先生告诉记者,有一回,他转弯时被一辆闯红灯的小客车撞到,对方承认自己负全责,于是两辆车都迅速撤到一边。没想到,交警赶到后,对方司机矢口否认自己闯红灯……“从此以后我学乖了,再小的事故我也绝不轻易离开现场。”

  建议

  闸北交警支队事故科负责人:根据规定,交警对于轻微事故中主动撤离现场的肇事驾驶员,可免除罚款和记分,但是许多驾驶员对此并不了解。

  建议

  驾驶员在车内准备一盒粉笔,发生轻微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在地上画线固定车轮位置和方向,然后迅速将车辆撤离现场,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市民王先生:本市规定,轻微事故的双方驾驶员可自行处理,问题是,保险公司对这种“私了”并不认可,很可能拒绝理赔。因此,上海也应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

  本报记者 栾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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