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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车位费饭店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9:36 生活报

  本报讯25日,记者与道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人员对道外区饭店、酒店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区部分饭店设立的停车场拿不出审批手续。

  在位于承德街上的“万隆祥”饭店,该饭店门前停车场上设立了停车标志,并停放了数台车。执法人员让负责人拿出停车场设置许可证,并提供车辆设置图,负责人员称在交警部门检证,没有拿出相关手续。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尽快拿出
手续。南和街上一家金沙滩烧烤的门前,停车场的标志上标明“金沙滩专用”字样,可负责人却拿不出审批手续。

  据介绍,按照要求,饭店、酒店、娱乐场所设立停车场应该有交警部门审批的“停车场设置许可证”,同时有哈市城管局审批的占道费收据凭证。按照收费标准,一类街路一个车位每天1.4元每平方米,大多公共场所一年一个停车位的费用就要上千元,对于有18个车位的公共场所一年要交纳3万元的车位费。一些酒店不办理审批手续就开设停车场,多数是为了躲避缴纳车位费。(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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