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省直公积金贷款最高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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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9:51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建芳)夫妻双方一方在省直机关,一方在沈阳市或军队、铁路、电力、邮电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今年上半年,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62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0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00万元。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研制了省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磁卡查询系统,制发了94000张
上半年,省直职工因购房或贷款购房支取公积金33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00万元,增强了职工使用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省直职工的贷款政策有所宽松,提高了个人贷款额度。对省直职工夫妻双方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夫妻双方一方在省直,一方在沈阳市或军队、铁路、电力、邮电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