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实习期请假多 单位撕毁用人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1: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毕业半年前签下协议,半年后到单位报到,对方说位置已经有人接替。这是合肥工业大学2005级毕业生陈舟遇到的一件事,“只因为我为做毕业设计、实习时请假多一些,签约单位竟单方撕毁了协议”。

  春节前,当许多在校学生还在为找工作而四处奔波时,陈舟已经顺利地与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一家公司签下就业协议。“公司负责人告诉我,毕业前我只要有空就可以到公司
实习,并当作试用期。”陈舟说当时公司确实对他很照顾,考虑到他当时学业还没全部完成,“为了做毕业设计,我先后要求请假一个月,当时公司负责人也都签字同意了。”

  “事情的转折点出现在7月3日。”陈舟说,当天他办完离校手续后,即与公司联系,“公司告诉我内部要进行人事调整,让我在家等候通知。”到当月22日,“见很长时间没有消息,我就到公司询问,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我,因为我请假时间长,已经有人接替了我的位置。”

  “现在我可怎么办呢?”陈舟说和公司签过协议后,他就没有再参加其他的招聘会,“现在公司不给报到,户口也悬着,对方这么做是否算违约呢?”

  就陈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安徽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李老师。“大学生就业协议上明确规定,公司未经本人及学校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毁约。陈舟遇到的情况,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不过,李老师提醒毕业前签过协议的同学:单位单方违约,学生虽说可得到几千块钱违约金,但却影响了自己的前途。这位老师提醒:“签过协议后,学生要经常与对方联系,刚开始工作时更不能有丝毫懈怠。”

  (张明 李斐 孙林)

  (来源:合肥晚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