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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出台八项新规杜绝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1:47 金羊网-新快报

  违规选车号或被开除

  新快报讯(记者 牟晓翼 通讯员 詹庆容 交宣)广州市公安交警车管部门为加强公安车管业务廉政监督和反腐败工作,近日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广州市公安局车管业务八项规定》,以更好地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广州市公安局车管业务八项规定》(试行)一、严禁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学员确认考试合格,或为学员考试过关索要财物、收受馈赠,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二、严禁擅自为依法被注销、吊销、撤销的机动车驾驶证办理补、换证手续,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三、严禁偷、换、涂改、损毁以及擅自修改机动车和驾驶人档案、电脑资料,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四、严禁违规选择车辆号牌,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五、严禁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明知其法定手续不齐全的机动车发放《检验合格标志》,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六、严禁违法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七、严禁给资料或手续不全的机动车办理注册、转移登记,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八、严禁为明知是被盗抢或来历不明的机动车办理注册、转移登记手续,违者予以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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