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生野蛮拆迁事件 正使用的房屋墙体被推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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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4:0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6日电据鲁中晨报报道,22日中午,在淄博是张店区马尚镇原淄博肉联厂对面,一间平房被人无辜扒掉了一部分,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房屋租赁者赵女士对此感到十分纳闷。 报道对现场的描述说,一间沿街平房的东墙被推倒,有部分房顶坍塌,在屋外的泥泞地上留有很深的轮胎印。屋内,倒塌房间里的桌子和空调被塌下来的砖瓦砸得变了形,屋内
据赵女士讲,7月22日12:00许,她回来后,房子便成了这样,附近的大妈告诉她,一辆推土机过来推了两下就开走了。 赵女士说,她的沿街平房原先是做饭店用的,当初和原淄博肉联厂签订了10年的租赁合同,2006年底到期,肉联厂破产后,由淄博金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赵女士就与该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每月交给房产公司550元租赁费,合同2004年3月30日到期后没有续签,但租赁费仍正常交纳。4月20日,房产公司以房屋不拆迁延误工期为由,将赵女士告上法庭,目前双方仍处于调解阶段。 律师认为,因房屋拆迁问题发生纠纷,在双方尚未调解,法院尚未判决前,房屋最好保持现状,而且在没有书面通知,室内还有私人财产的情况下,强行拆迁房屋的行为是不对的。(冯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