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手伸向奥托车销赃牟利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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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4:0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富心振)南汇区农民赵国庆,曾因盗窃被判刑,刑释后劣性不改,在一年多时间里,先后盗窃长安奥托汽车20辆,日前被南汇区法院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罚金人民币18万元。 赵国庆自2002年8月至2004年5月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窜至浦东新区川沙镇、南汇区惠南镇等地的新村内、停车场、舞厅门口,先后盗窃他人停放的长安奥托汽车计20
鉴于赵国庆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且系累犯,故南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从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