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溺死女婴 其母亲因帮助埋尸同堂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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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4:09 今日早报 | |||||||||
早报讯 一份异国情缘不仅没有给26岁的圆圆(化名)带来幸福,反而因其极端行为,令自己与相依为命的母亲一同站在了被告席上。 昨天上午,淳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对圆圆和她53岁的母亲提起公诉。
异国情缘有了身孕 三年前,淳安千岛湖的圆圆怀着梦想出国到新加坡打工,一个偶然机会认识了新加坡籍男子张某,并确立了恋爱关系。两年后,圆圆打工期满回国,但两人还是一直以电话和电子邮件保持着联系。 去年6月,张某以圆圆男友的身份来千岛湖旅游,这一场喜出望外的相逢让圆圆以身相许。两个月后,圆圆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她把这消息告诉了远在新加坡的张某,张某表示自己会负责任的。尚在热恋中的圆圆对此深信不疑,打消了堕胎的念头,但未婚先孕毕竟不是光彩的事,她决定不把怀孕的事告诉任何人,甚至包括和她相依相伴的母亲(父亲已在十几年前病故)。 随着时间的推移,胎儿一天天长大,所幸圆圆本来就比较胖,才没被人发现。但圆圆也越来越担忧,尽管她一再催促男友尽快办理手续,张某却没有一点实际行动。去年年底,就在圆圆分娩前两个月,最让她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张某突然失去了联系,手机不通了,电子邮件也被退回。圆圆一下失去了主意,但她对张某仍心存期望。 未婚妈妈溺死孩子 今年2月27日,圆圆还没来得及做好最后的打算,孩子就急急地来到了人世间。当晚,圆圆开始肚子痛,为了不让外人知晓,她决心在家生小孩。这时,她才无奈地把将要分娩的消息告诉母亲,她母亲在劝说女儿上医院生产无效的情况下,帮助其接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女婴。产后,圆圆抱着仅存的一线希望给国外的男友打电话,但仍然联系不上。 这时,圆圆已由失望转变成了彻底的绝望,不知道以后如何独自面对生活的压力。一想到孩子的事只会让自己和母亲丢尽面子,圆圆狠下心来,决定放弃女婴。于是,圆圆趁母亲离开之际,含泪将出生仅几分钟的女婴放入盛有水的水桶中,致女婴溺水而死。母亲回来后发现女婴已死,便将尸体装入一布袋内,抛弃于千岛湖林场大门路下的树林、杂草中。 母女俩双双被判刑 案子昨天上午在淳安县人民法院开庭,由于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法院院长亲自审理,公诉方也由一位副检察长出庭。 整个庭审过程中,母女俩话语不多,基本上是一问一答。两人均表示自己不懂法,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现在非常后悔。而圆圆的母亲则希望法院能够轻判女儿,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 考虑到该案的具体情节,法院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圆圆有期徒刑3年,圆圆母亲则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听到判决结果后,母女俩均未表示是否继续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