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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胜诉方追回欠款竟索要支援法院建设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7:28 齐鲁电视台

  (李兆法王羲) 2003年11月,淄博市桓台县市民崔佃珠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淄博耿桥建工实业有限公司拖欠自己的工程款本金加利息12万4千多元。2005年6月3号,该工程款被桓台县人民法院执法大队强制执行了回来,崔先生因此分别在6月3号和6月17号从法院各领回3万元的执行款,但当他对剩余款项何时归还咨询法院时,工作人员却要他来点“支援法院建设费“后再说。

  7月25号,记者在淄博市桓台县见到了当事人崔佃珠,他向我们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2002年,崔承包了淄博耿桥建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东营五公司所承接的东营胜利电厂二期工程中的降水工程。工程完工后,耿桥公司按照合同先支付了崔工程款27.3万元,但剩余款8.5万元就再也没有了消息。几次协商未果后,2003年11月,忍无可忍的崔先生一气之下将淄博耿桥建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告到了淄博桓台县人民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被告耿桥公司同意在2004年1月10日前分批归还原告欠款本金加利息119380元。就当崔先生以为事情就此解决时,对方耿桥公司却并没有履行自己的诺言,所欠款项仍然分文不给。2005年元月份,崔先生再次来到桓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2月份开始,崔先生三次同法院工作人员去东营执行,在此期间,法警大队一位姓于的队长就多次向崔提出向法院做点贡献的要求,崔并没有理会。2005年5月30日,耿桥公司从东营胜利石油管理局发电厂划给桓台法院法院人民币130000元,其中有东营胜利发电厂支援法院建设的人民币5000元整。法院还为此出具了收据。2005年6月3号和17号,法院分两次将6万元执行款交给了崔先生。当崔先生表示这和自己当初提出的12万5千元的赔偿差距很大时。那位姓于的队长却抛出了这样的话:“我们法院不是给你崔佃珠开的,我们兄弟们和你崔佃珠跑来跑为你办事,你用多少钱来照顾着我去为你办事”“不行就把钱给你打回去,你爱找谁办找谁办?”

  为了让自己的话更有说服力,老崔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摞资料,里面就包括法院2003年11月10日对这件案子做的民事调解原件,同时还有老崔想办法搞到的耿桥公司划拨给法院的130000万元收入凭证。上面的承办是:吴永镇。崔先生说他是桓台县法院的一位办事员。更另人惊讶的是里面有一张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缴款单位是:胜利发电厂。而在摘要内容里填写的居然是:支援法院建设,金额是5000元,时间为2005年6月10日,上面加盖了桓台县人民法院财务专用章。

  当着记者的面,崔先生又一次播通了桓台县人民法院那位于大队长的电话,这次对方的答复却是另外一种说法。他说钱可以考虑再给崔先生3万元,但剩余的不能再给了,因为被告已经提出疑义,他没有权利对有疑义的款项发放。同时这位于队长还反复强调,即使现在的9万元也已经是照顾崔先生了。

  每日新闻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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