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政“直补”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20:19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7月26日电(记者朱薇)记者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重庆市政府日前决定财政“直补”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以确保其按时足额兑现到农村五保户手中。 据重庆市民政局局长佘明哲介绍,今年,重庆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后,为确保农村“五保”供养经费来源,重庆市政府要求各区县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各区县还要改革传统的“五保”供养经费的发放模式,
具体而言,各区县民政部门负责统一为农村敬老院开设银行账户,为散居五保户办理银行卡或储蓄存折,并按月向财政部门提供敬老院实际供养人数、散居五保户名单、银行个人账户和发放金额。而各区县财政部门负责统一管理“五保”供养经费,对民政部门提出的用款计划审核后,将资金拨付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按规定发放。 此外,重庆市政府还要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要随着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力的增长而逐步提高,各区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敬老院的改扩建和维修,并落实所需工作经费,确保农村敬老院正常运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