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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弄丢失单位被判赔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22:47 法制晚报

  本报讯因原单位将自己的人事档案丢失,王先生至今一直无业在家,各种招工的机会也无缘参加。近日市一中院对这起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原单位一次性赔偿王先生各项损失6万元。

  据王先生诉称,他原是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正式职工,1985年1月被劳动教养,单位随之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2002年,王先生在办理求职证时,发现原单位并没有把他的人事档案
转移到他的户口所在地,据称是档案找不到了。王先生遂诉至法院。

  作者: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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