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诈骗近两千万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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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2:32 新京报 | |||||||||||
高息作饵,7年跨省行骗
42岁的管凤仙因诈骗罪被判无期。通讯员高志海摄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因骗取50多人1983万余元,42岁的江苏农妇管凤仙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此前,管凤仙被公诉机关指控,在长达7年时间内,冒用他人姓名,以看病做生意为由,以高息诈骗北京、江苏、江西、浙江等地50多人近2000万元。 案件审理中,管凤仙和辩护人认为她的行为是民事借贷关系且初犯,请求从轻判处。但法院认为在长达7年的时间内来往于数省市间进行诈骗活动,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且拒不认罪,辩护意见没有事实依据。二中院以诈骗罪判处管凤仙无期徒刑。 宣判后的管凤仙被带出法庭时,露出微笑,眉头上扬,向亲属打着招呼。“根本就不是诈骗,我借钱做生意,人家跑了,我也是受害者。”管凤仙说,至于是否上诉,她会“考虑考虑的”。 由于管凤仙出手大方,被骗款大部分都未能追回。 警方起获的案款只有3万元,法院判决在案扣押的物品变价后连同扣押的3万元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但有受害者表示,变卖物品的钱款根本不能赔偿被害人所受的损失,因为判决书背后所列扣押物品基本上都是沙发、工艺品、照相机等,拍卖价格不会很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