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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医院输血后感染艾滋 医院血液中心互推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3:28 竞报

  本报记者黄海霞 见习记者王晓清报道 “怎么证明你们的血清标本和献血者与给我孩子输的血是相符的?如果三者是没有关系的,你们提供再多的证据又有什么用呢?”昨天,感染艾滋病的9岁男孩小建的父亲孙先生在法庭上反驳被告医院时显得十分激动。

  因为不服一审判决,小建将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告上二审法院,昨天此案在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前一审法院以涉及隐私问题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小建的父亲孙先生和律师到庭
应诉,因为血清标本是本案的关键,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作为第三人参加了本次审理。

  父亲:我的孩子输血前是健康的

  孙先生在法庭上坚持,小建在接受北京口腔医院治疗时是健康的,结果在接受被告医院的输血后就感染上艾滋病。

  孙先生说,小建除本次输血行为外,没有接受任何血液制品,并且其病历材料表明上诉人在术后3天内有莫名的低烧,这正是感染HIV病毒的最初表现。小建成为艾滋病重症病人和被上诉人的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血液中心:献血者的HIV为阴性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则认为,在手术上医院没有过错,给小建输的血也是从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获得的,供血机构的来源合法。

  红十字血液中心也表示,血液中心一直将献血者血清标本封存,一审法院已经委托北京市检测检验中心检测,结果为献血者的HIV抗体为阴性。

  原告律师:我们对提供的血清标本表示怀疑

  对此说法,孙先生质疑封存的血清标本是否与给小建输的血相符。小建的律师也称,血液中心依据保护献血者隐私的理由,提供的体检表都不是原件,原告只是口头得知献血者的HIV检测结果,对关系到结果的检测方法和过程不知情。

  昨天法庭审理结束,由于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不同意调解,法庭宣布择日宣判。对于大家都关心的孩子的病情,孙先生表示小建有所好转,但要是治疗一停就不行了。(小建为化名)

  案件回放:

  2002年8月22日,9岁男童小建因患先天性腭裂到北大口腔医院就诊,医院在对小建输血时,小建出现了过敏反应,医院停止了输血。2003年10月29日,小建因出现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状到郑州当地医院就诊,当年11月9日小建被河南卫生防疫站确诊为艾滋病。其父母经检测非艾滋病患者,遂将北大口腔医院告上法庭,一审法院以被告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在诊疗护理、消毒等方面不存在过错,供血机构的血液来源合法,供血行为本身不存在过错等6项理由,一审驳回了小建向北大口腔医院索赔234万元医疗费的诉讼请求。考虑到小建家庭的困境,此案鉴定费3000元由被告北大口腔医院承担,检测费530元由供血机构承担。案件受理费21717元法院决定予以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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