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醉酒露“春光”钱财偷光无钱回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6:07 重庆晚报

  住私人旅馆,半夜裸睡未关房门,不仅“春光”大泄,而且起床发现自己被偷得身无分文。昨日,回家路经重庆的川籍男子江某走投无路,向本报求助。

  江是四川中江县人,34岁,在贵阳打工。25日,江从贵阳赶到重庆,准备在重庆停留一天再回中江,于是在渝中区解放西路一家名叫“缘门住宿”的私人旅馆开了一个单间住下。

  当晚,江在房内喝了两瓶啤酒后就呼呼大睡。昨晨江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裤子和钱包都不见了,钱包内有他和女友的身份证以及身上仅有的90元钱。

  江喝醉后,对当晚发生的事情毫不知晓,只是隐约记得没关房门(旅馆房门均没门锁,仅靠门闩把门)。但其间之事却被旅馆其他人看得清清楚楚。

  据旅馆女服务员谷某介绍,昨日凌晨1时许,她路过江所住的37号房时,无意中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当时门半掩着,房内开着灯,一个上半身赤裸的男子躺在床上,内裤已经脱到了膝盖处……”谷说,身为女性,她不好意思走过去关门,只得去通知老板罗某。

  罗和几个看热闹的房客赶来,并将房门关闭。据了解,当时旅馆内约有十几名房客,很多人还没睡,且上厕所必须经过37号房,因此很多房客都一睹“春光”。

  事后,江找到罗的母亲杨某,认为钱财在房间里被偷,旅馆应承担部分责任。“当时他们发现后,不仅没有马上将房门关好,还到处去说,引得大家来看热闹,无形中让别人晓得我没锁门。”江说。但杨称,这全因他自己未关房门所致,他们不会承担任何费用。双方协商不成,江只得报警,但到了储奇门派出所仍未调解下来。江身无分文,经四处打听来到本报投诉。

  昨日中午,记者和江来到该旅馆。罗称,他保证不是旅馆内工作人员偷的,但不排除是房客或楼外人员所为。罗承认承担部分责任,但江住一晚上才收了10元,若按他的要求赔偿返家的车费(约70元),不太现实。

  经双方再次协商,罗只愿拿出30元给江,记者见此拿出50元,终于使江得以返家。

  记者 甘 露网络编辑:李平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