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拿猴当招牌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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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6:1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26日讯(通讯员 姜峰 记者 陈新坦) 洛阳路上一刚开业的饭店的点菜间里,竟锁着两只猕猴,昨天上午,该饭店被四方工商部门查处。 执法人员查处时,该饭店的老板称这样做主要是饭店刚开业,两只猕猴是招揽顾客的,但其最终难以自圆其说。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猴子不得随意猎杀,更不能作为菜肴,该饭店的做法显然违法。由于未造成事实,执法人员对该饭店进行警告,责令其将猕猴交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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