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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以老虎做商场户外广告 “酒假虎威”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7:16 新桂网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 (记者罗侠实习生何冰廖绪全)南宁市朝阳路一商业广场近日挂出了7幅某酒家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广告画面全是国家级保护动物——老虎。市民认为用老虎做酒的广告,会刺激人们为了所谓的虎骨的药用价值而疯狂地猎杀野生虎,不利于野生虎的保护。记者7月26日将此情况向南宁市工商部门作了反映。据悉,这些户外广告并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而按照相关规定,未经审核的户外广告擅自发布将被处于1万元以下的罚金。

  市民反映:“虎酒广告”闹市中出现

  7月25日下午,接到一位热心市民的反映后,记者来到位于南宁市朝阳路的这家即将开业的商业广场。记者看到,7幅巨型老虎广告牌一字排开挂在商业广场上显得“虎虎生威”,格外抢眼,过往行人不时驻足观看,其中2幅是血盆虎口的“猛虎照”,另外5幅则是群虎的野外生活图,最多的一幅广告中,老虎达30多只。颜色鲜红的广告语也颇为震撼:“酒系王中王××酒助您虎虎生威。”

  市民观点:“虎酒广告”误导消费者

  对于这些挂于闹市的巨型老虎广告,市民们看法如何呢?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过往的市民,大部分市民觉得在市中心悬挂这样的广告有些不妥,因为“以老虎作为泡酒原料,会造成我们无视野生虎的生态价值,滥捕滥杀和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对野生动物的生存繁衍造成了严重威胁。”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的韦同学对记者说,老虎属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以老虎作为酒的广告容易给消费者以误导,以为虎骨可以制酒,同时也可能促使不法分子为谋取暴利而捕杀老虎。市民班先生则表示,这些广告真实性有待确认,“现在老虎很稀有,有那么多用老虎作为原料制成的酒吗?”而一些市民还对这样的广告表示疑问:猛虎广告是否有违法之嫌?南宁市金桥彩色制版印刷厂的马经理告诉记者,用老虎做酒广告一方面能给人一种“猛”的感觉,容易吸引消费者眼球。但另一方面流露出对野生动物的不爱护,如果是以宰杀野生老虎为代价而获得的制酒原料,这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此类广告的监管。

  商家说法:泡酒虎骨源于老死饲养虎

  针对市民的疑问,记者联系了雄森酒业南宁总代理、南宁市博泽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朱小姐对记者说,该广告中的老虎都是在桂林雄森熊虎山庄拍摄的。熊虎山庄已有15年的历史,现有人工饲养虎1100多只。而泡酒的虎骨,均来自山庄自然老死的人工饲养虎。该酒的生产已经过了国家林业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

  工商意见:“猛虎广告”未经审批

  7月26日,记者将此“猛虎广告”向南宁市工商局广告所作了反映。一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商部门也已注意到该广告,对于能不能用老虎来做这样的广告等情况,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不过,这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些广告均未经过工商部门审批,他们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而按照相关规定,未经审核的户外广告擅自发布将被处于1万元以下的罚金。

  作者:罗侠 何冰 廖绪全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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