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两年前已被查 “翰林院”仍在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7:38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郭魂强)开发商明明知道是违法征用的土地,可仍信誓旦旦地承诺能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和银行按揭手续;这种违法行为2年前已被土地部门查处过,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开发商的楼盘“翰林院”如今仍在销售。

  房管部门:合同签订可能涉嫌欺诈

  陕西汉林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部工作人员称,他们的楼盘8月底可以交房,目前房子已经销售了200多套。记者从购房者梁女士处了解到,他们买房的手续采用的是“内部认购协议”的形式,其中约定“等开发商有关手续完善后,再为业主签订正式售房合同。”另据“业主”胡先生介绍,他是2003年6月22日与该公司签订“购房协议”的,当时交了80%的购房款(42461元),约定2003年12月30日交付使用,可是到2003年底,建筑工地只挖了6个地基大坑;到2004年5月,因资金不到位,该工地一度全部停工,后来又开始建设,目前该楼盘仍在建设中。对此,西安市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李先生指出,从开发商的宣传和合同的签订来看,可能涉嫌欺诈。

  土地部门:该房产两年前就被查封

  西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地籍地政处工作人员称,他们从未给该公司核发土地使用证。据莲湖区土地局监察科科长汪治华介绍,两年前他们就查封过该房产,但由于没有强制执行权,曾申请过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过公安部门。但至于为何最后没有拆除,导致还有群众上当受骗,他说他也说不清楚。

  三民村:我们签的是出租合同

  据西安市莲湖区三民村村委会书记靳建学介绍,2003年5月,他们村5组与陕西汉林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土地出租合同,他代表村主任在合同上签字出租50多亩土地,合同租赁期40年,每亩地租赁费3000元,租赁到期后,地面上的附着物和土地全归三民村5组所有。靳建学说,“其实他也知道,这样的出租合同是违法的,但不知怎么搞的,就在合同上签字了。”三民村5组组长杨发良介绍,当时汉林公司承诺2年内一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可是2年都过去了,啥手续也没办理下来,他们打算与该公司终止合同。

  市建委:再售房将撤销开发企业资质

  据西安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处处长王超介绍,陕西汉林房地产开发公司2003年办理了《暂定资质证书》,但在2004年7月年鉴时,发现该企业违规开发房地产,因此,就暂扣了该企业《暂定资质证书》。后来法院介入调查,他们就不好再参与。王超介绍,如果该公司还在继续销售房屋,他们将撤销该企业房产开发资质。

  公司表态:7月底归还“业主”首付款

  据该公司刘先生25日介绍,23日有几名“业主”在他们售楼部讨要首付款,根本不顾及他们的正常营业,竟然在售楼部打起麻将来,“业主”讨要首付款为何下跪他不理解。对于退房款一事,他们已和“业主”达成协议:月底兑付首付款。

  昨日,记者从陕西汉林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处得知,他们已同“业主”达成协议,7月底一定把首付款兑付给“业主”。

  “业主”下跪讨要首付款 追踪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