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产权登记发证中心与开发商协商终于有结果———开发商愿意承担13万元房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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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8:12 北方晨报 | |||||||||
帮办热线6366998报道开发商愿意承担新华园小区24户业主超出房屋面积误差比3%部分的房款,约13万元;每户业主只需补交房屋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款,5千余元。这是昨日鞍山市房产局产权登记发证中心与小区开发商协商得出的结果。 昨日,鞍山市房产局产权登记发证中心主任蔡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次事件是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他们有责任纠错。房产局产权登记发证中心相关测绘人员测量中忘测
开发商负责人表示,愿意承担新华园小区的24户业主超出房屋面积误差比3%部分的总房款约13万元。当记者问及业主由于房屋面积测量结果偏差过大,对目前的测量结果92.83平方米表示质疑,想找专业的测绘人员重新测量房屋面积时,蔡主任表示,完全可以。他坚持现在的测量结果92.83平方米是真实、准确的。 业主张先生说,24户居民中,有的业主进户按90多平方米收的房款,后来测绘结果又变成87.68平方米,多余的房款退给了业主,现在房屋面积又变成92.83平方米了,需要补交房款。这部分业主“几经易数”,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表示质疑,想找专业人士测量房屋的“准确面积”。如果房屋面积的确是92.83平方米,24户业主中大部分可以接受补交房屋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款5千多元。 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开发商方面还无人与业主取得联系,解决此事。首席记者吕青帮办记者李东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