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无证驾驶三次被“抓” 两次重罚不知悔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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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8:13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7月23号,河北省来柳打工的张某第三次因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来到柳南交警大队处理时,再没有前二次幸运了,前二次他领的仅仅是罚款单,而这次他领的除了罚单还有一张拘留单。 2005年7月6日11时30分,张某驾驶一辆车号为桂B-H2806的二轮摩托车在城站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带驾驶证被执勤民警陈智纠正,并扣其摩托车,通知其到柳南交警大队
7月23号,张某带身份证和行驶证来到柳南交警大队,内勤民警一看到张某觉得很熟悉,通过上网查询得知:这已经是张某第三次无证驾驶,前二次的时间分别为:2005年3月4日、2005年4月5日,因当时违法时未到18周岁,民警根据《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给予张某合计罚款3100元,并告知他以后不要无证驾驶,但张某仍我行我素,视法律为儿戏,7月6日又因无证驾驶被柳南交警大队查获。 7月23日,柳南交警大队决定给予张某处以500元并处拘留7天的处罚。 作者:李艳 张新杰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